烏魯木齊海關查獲電子煙煙彈720盒

新京報訊 12月28日,據“海關發佈”微信公衆號消息,近日,烏魯木齊海關查獲未申報的大量電子煙煙彈,共計720盒,1.44萬個。

烏魯木齊海關所屬伊爾克什坦海關在對一中國籍入境重車進行安全准入檢查時,在駕駛室下鋪被子下發現未申報的大量電子煙煙彈。經現場清點,共計720盒,1.44萬個。目前,該案件已移交海關緝私部門處理。

煙彈學名“加熱不可燃菸草製品”,《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規定將該類產品作爲菸草製品監管。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旅客可攜帶香菸(含加熱捲菸)400支,或者雪茄20支,或者菸絲500克;其中,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進境的旅客可攜帶香菸(含加熱捲菸)200支,或者雪茄10支,或者菸絲250克。攜帶超出規定數量或者容量的菸草製品進境,海關將依法處理。

編輯 唐崢

校對 趙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