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 電子煙流竄校園 國小查獲案增加

臺北市議員李明賢質疑,中央《菸害防制法》修正案於今年3月22日上路,北市議會制定的《新興煙品管理自治條例》也於3月底公告實施,但電子煙仍舊於校園中流竄,因此要求教育局研擬出明確的配套措施。(本報資料照片)(吸菸有害健康)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於今年3月22日上路,內容包含全面禁止電子煙、納管加熱煙。臺北市議會也制定《新興煙品管理自治條例》,明定電子煙不得進入校園。不過國民黨臺北市議員李明賢指出,雖然法規已經有所規範,但每年仍舊在校園查獲學生攜帶電子煙,甚至國小被查獲的案件數逐年增加,未被查到的黑數應該更多,因此要求教育局研擬相關配套措施。

李明賢指出,臺北市議會於2021年11月三讀通過《新興煙品管理自治條例》,並於今年3月底公告實施,內文明定電子煙等新興煙品在校園內禁止使用,不過至今仍有在校園中查獲電子煙的紀錄,且對照往年數量並無明顯降低。

李明賢說,最新統計111學年度,北市仍查獲國小6件、國中49件、高中179件學生攜帶或使用電子煙的案例,而根據教育局統計,北市110年度查緝校園電子煙件數,國小僅有2件,顯見國小狀況並未改善,且其中尚未被查到的黑數應該更多。

臺北市教育局迴應,由於新興煙品常有炫彩的外包裝且添加各式香料,青少年誤以爲比傳統紙菸無害、不會成癮,故容易好奇及同儕影響而接觸,部分家長亦對新興煙品外觀較無警覺,中央國健署針對青少年吸菸行爲調查,高中學生在電子煙的使用確實有上升的情況。

教育局強調,市府高度重視且掌握學生們使用新興煙品的情況,自2019年起即要求學校將電子煙納入校規管理,2023年再修訂「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菸害防制計劃」,透過跨局處合作,推動「事前防制教育」、「打造無煙校園」及「協助戒菸輔導」3大面向防制工作,從源頭納入課程與教學,認識新興煙品並釐清觀念以避免誤用。

(吸菸有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