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告教授摸他乳頭及下體 男大生亂編故事還報警下場超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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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學生4年前到警局報案指控教授課堂上要求其他同學一起脫他衣服,進行猥褻行爲,教授還「你嘴巴不說,但身體很誠實」但經調查大生指控不實,教授提起告訴,臺北地方法院考量男大生已賠償30萬元、達成和解,依誣告罪判刑3月,緩刑2年。可上訴。

男子在2017年6月29日到臺北市警察局虛僞指控男教授,在2013年10月於大學教室內,用左手捏他的左側乳頭,並與同學一起架住他左腳,用手觸摸他下體,同一學期某日下午7時許,教授又他面前自行拉開褲子拉鍊鈕釦,掏出生殖器玩弄。

該名學生還說,男教授利用其教授課程機會,趁他不察之際,以手觸摸他大腿內側之隱私部位,並告以「你嘴巴不說,但身體很誠實」等語,並向他恫稱「不跟我做,就給我50萬,沒有50萬就要把你當掉」,但經警方調查男大生指控都是假的,男教授於是反控誣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