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差別殺人 大多幼時被溺愛
中醫大身心科醫師周伯翰認爲,「無差別殺人」的蘇嫌有反社會人格。(羅浚濱攝)
中醫大新竹附設醫院身心科醫師周伯翰分析指出,有些案例可歸類爲「無差別殺人」,這類型殺人嫌犯追溯到小時候,絕大部分都有被溺愛保護的成長背景,養成無法接受被人拒絕、缺乏同理心的人格,在得不到滿足且控制不了情緒時,就會採取傷害他人的暴力行爲。
周伯翰分析,這類型人屬精神疾病的「人格違常」,具有反社會人格、自戀及因以自我爲中心的特性,通常不認爲自己有病,也不會到醫院精神科就醫,個性一般都比較衝動。這種反社會的「無差別殺人」行爲,法律上不會被視爲精神病殺人。
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教授鄭瑞隆表示,隨機殺人相當難防治,目前能透過分析加害人心理情境、生長背景等,試圖找出誘發犯罪的源頭,從源頭開始預防,建構嚴密的社會安全網。
法界人士認爲,蘇自首符合減刑要件,最多可減一半刑度,但不代表法官一定會減刑。律師陳全正說,兇嫌埋伏且事先預藏水果刀,一刀刺往被害人心臟斃命,看來是有意殺害,屬殺人重罪,最低刑度是10年以上徒刑,自首得減輕其刑,就是指法官不一定就會替犯罪人減刑,例如加害人與死者有無過節、加害人犯罪後有無悔意等,都是考量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