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見我思-高齡金融剝削 誰都不該袖手旁觀
防疫女神賈永婕弟弟賈永騏日前指控舅舅疑似詐欺案例中,犯罪並不會無緣無故發生,犯罪金三角理論告訴我們,合適標的物(被害者)、犯罪動機(犯罪人)和系統漏洞(環境),若這三角關係沒有處理妥當,就容易發生犯罪事件;在賈母一案中,或許舅舅一開始出於好意照顧賈母,但可能後續發現賈母擁有7張價值2,700萬的保單,而引起犯罪動機產生「道德滑坡」,再利用賈母失智這點產生「系統漏洞」或稱「認知不對稱漏洞」,當這犯罪金三角成立時,犯罪隨即發生。
在系統漏洞一環中,除了賈母的心智不對稱外,我認爲壽險公司也未盡應有責任,或許是行員在乎業績,而解約7張價值2,700萬保單,其受害者是長達5年失智高齡患者,這不用通知相關兒女實在讓人匪夷所思。
業績壓力促使犯罪合理化
某國內銀行理專曾表示:「每到1月份公司爲了開紅盤,就要求目標業績要達到2、300%,其他月份業績也要100%以上」,國際金融機構富國銀行也在2020年承認在一項假帳中壓榨員工作假帳,爲了短期利益損害公司商譽。
個人認爲,金融機構根本問題在於員工所屬「環境」問題,金融業銷售產品與金錢激勵的措施(KPI),若銷售量與業績劃上等號,就會導致他們自利動機過強產生「犯罪心理」,面對無止盡的業績壓力,加壓並鼓勵行員銷售產品,員工爲了達到業績就產生「犯罪動機」,而爲了掩蓋自己的不安心理,進一步產生「犯罪心理合理化」,若剛好當下具有環境漏洞,或遇到賈母事件,犯罪金三角只要成立,犯罪問題隨即發生,最終導致整體金融業行爲偏差。
銷售量與業績劃上等號,爲金融業長年以來陋習,如同「房間裡的大象」一書中所闡述明明大象就在眼前卻視而不見,「旁觀者效應」沒有一位吹哨者會讓我們付出極大的代價;每當理專發生弊案,金管會馬上增加法令,造成整體金融業「合規成本」大幅上升,但這似乎沒看見問題盲點,事後補救往往已經是亡羊補牢、爲時已晚的行動。
「長照」爲臺灣目前迫切需求,而「信託2.0」政策就是希望能打造更完善的高齡信託服務,但目前還停留在金融產品範疇,正所謂「想像力、倫理到哪,信託就到那」,希望未來信託還可以照顧到弱勢族羣,對於心智脆弱者有公證人,不限於高資產階層實現普惠金融目的,早日達成黃天牧主委所說「公平代客、誠信金融」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