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中普鋼鐵 續課反傾銷稅
我國針對進口陸、韓碳鋼鋼板、鍍鋅鋼品反傾銷稅措施將於8月21日落日,但財政部關務署8日宣佈,中普(邯鄲)鋼鐵(關聯出口商北京普陽國際能源)自行放棄價格具結措施,我國將針對該企業的碳鋼鋼板產品繼續課徵反傾銷稅、適用稅率爲59.57%。
所謂價格具結爲出口商向進口國政府承諾維持特定外銷價格、避免衝擊當地廠商,換取進口國停止傾銷調查。據瞭解,因中普鋼鐵近兩年來鮮少出口碳鋼鋼板產品到臺灣,因此廠商直接放棄價格具結,形同棄守臺灣市場。
爲因應中鋼等國內業者申請,政府在2013年、2016年針對大陸、印度、印尼、南韓、巴西、烏克蘭等國碳鋼鋼板、大陸與韓國鍍鋅鋼品展開反傾銷調查,最後海關定調課徵五年反傾銷稅,陸印等國碳鋼鋼板適用4.02%~80.5%稅率、陸韓鍍鋅鋼品爲4.22%~77.3%稅率,適用期限至2021年8月21日。
關務署指出,大陸的江蘇砂鋼、萊蕪、中普鋼鐵廠,還有韓國現代等四大企業在2017年提出價格具結措施,我國自2017年起暫時免除四大鋼廠反傾銷稅。如今中普自行棄權,萊蕪也減少對臺出口量能,實際上剩大陸江蘇砂鋼、韓國現代鋼鐵仍持續出口產品至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