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茂鍾案警政署證實送地檢續查 劉柏良:樂觀其成釐清事實

警政署副署長劉柏良認爲案件送地檢署調查能加速釐清事實、他樂觀其成。(圖/資料畫面

記者張君豪臺北報導

警政署今天(18日)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專案報告翁茂鍾案,警政署表示因行政調查無法查明副署長劉柏良、警政委員周幼偉及退休的偵查員徐繡嶽未籤辦相關案件,警政署正時目前已將該案移請檢察官進行司法調查。

根據監察院調查報告,揭露警政署副署長劉柏良及警政委員周幼偉曾購買翁茂鍾公司股票,並於1998年8月28日晚間、當天刑事局約談翁茂鍾兄弟後,翁設宴在頂上魚翅餐廳宴請包含當時刑事局局長、以及劉柏良、周幼偉等人,遭監察院認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及倫理規範

警政署18日在報告中證實,完成相關行政調查,但全案會移請地檢署請檢察官續查認定是否有不法之處,因當時金融機構資料不復存在,警政署政風人員要調取其他資料也因非司法機關困難重重,警政署續將案件交給檢察官續查,但強調並非將兩高階警官函送,監院報告認定有邀宴餽贈部分,警政署認爲並無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無從議處

警政署副署長劉柏良也對媒體表示,他從調返署裡服務後全力配合調查,並主動提供相關購股金融機關資金明細,交給政風室調查,他樂見地檢署繼續調查,能加速釐清事實真相,他樂觀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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