僞造簽字從父姓擅取名 20歲少媽告夫不負責任
新北市一名賴姓女子去年生下兒子,公公請命理師幫金孫命名,她覺得取得不好,請丈夫協調換一個名字,丈夫卻僞造她的簽名簽署「從姓證明書」讓兒子從父姓,還私自替兒子取名。賴女認爲,丈夫沒有照料母子的生活,還僞造她的簽名憤而提告,法官認爲,黃姓丈夫涉僞造文書罪判他2個月有期徒刑。
賴姓女子的臉書上,一張張她和寶貝兒子的合照,臉貼臉靠在一起笑得好溫馨,但是照片裡卻始終缺少爸爸,因爲父母倆鬧翻了,爲了寶寶的名字問題對簿公堂。
賴姓女子在臉書PO文痛罵丈夫,我的寶寶是應該報戶口,卻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連母親簽名欄也不是我簽字,一個二十多歲的女孩替你生寶寶,你不感謝算了,你糟蹋她也算了,起碼的尊重你做到了嗎?
小孩跟誰姓,修法需父母簽名同意
根據判決書,賴姓女子指控丈夫僞造她的名義簽署出生證明和從姓約定書,原本規定雙方要同意約定小孩從父姓還是從母姓,丈夫沒經過她同意,擅自讓兒子從父姓;律師丁昱仁指出,民國96年後,從父姓、從母姓要立約定。
而且賴女認爲公公請命理師幫兒子取得名字不好,請丈夫幫忙協調改名,丈夫卻擅自幫兒子命名了。
妻PO文罵夫不負責任,還僞造簽名
其實,賴姓女子會這麼火大,最主要還是氣丈夫不負責任,她在臉書怒罵丈夫,請你送消毒鍋,你說沒空,請你載我去買尿布,你說你很忙,請你兌現你當初的承諾,你說你可以天天給我一封存證信函,你輕易就能當爸爸,而我卻用一輩子在當個好媽媽。
字字句句都是痛,東森記者到黃姓丈夫的住家求證,但是他不在家,目前法官依照僞造文書罪判黃姓丈夫2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還可以再上訴。(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