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提足舊制勞退金 42件罰689萬
據勞動部統計,截至今年爲止,符合條件的事業單位總計有9萬3,055家,足額提撥率達98.99%,提撥退休準備金計約896億餘元。但尚未提足事業單位,裁罰件數共42件,罰鍰累計689萬元。
爲預防僱主無預警關廠、拖欠舊制勞工退休金,避免重演「華隆關廠工人案」,勞基法規定,僱主應於年底估算隔年度符合退休條件勞退舊制退休金,並於隔年3月底前將差額補進勞工退休專戶。
勞基法訂定所謂「華隆條款」,從2015年2月開始實施、2016年開始向符合條件企業催繳,勞動部表示,除第一年金額較大,足額提撥率大約93%,其餘各年都超過97%以上、去年達99.18%。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長孫碧霞表示,原以爲疫情影響提繳率,但沒想到僱主已提早準備,今年提繳率近99%。
但仍有42件未提足舊制勞退金,裁罰689萬元,其中臺北市14件最多,其次依序彰化縣9件、新北市6件、桃園市5件、新竹縣4件,臺中、花蓮、臺東、屏東分別各1件;主要都是小型事業單位尚未足額提繳、近9成企業未提繳人數爲1人。
勞動部提醒,地方主管機關將針對尚未補足差額事業單位進行查覈及裁處,違反規定者,依法處9萬元至45萬元罰鍰,並公佈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
爲督導事業單位依法落實足額提撥退休準備金差額規定,勞動部每年均會同地方政府積極辦理說明會,今年度至9月底已經經辦理39場,計2,903家事業單位代表參加,強化事業單位對退休準備金提撥規定了解,輔導事業單位估算及補足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