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年輕妹離家20年 1封不該來的信求複合!怒斷渣夫獲准

爲了年輕妹離家20年,突然來信求複合,人妻怒斷渣夫訴離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婦人小萱指控丈夫男子阿國(均化名),雙方在1992年結婚,不料,阿國後來竟然發生外遇,認識了年輕女生就離家,拋棄她至今近20年之久,期間不聞不問還了無音訊。直到2023年底,阿國才寫懺悔信給她,似乎是想要重修舊好,小萱最終選擇放棄,憤而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小萱提出阿國寄送的信件當證據,內容大略爲:「XX老婆:妳好 好久沒叫妳的名字,也好久沒聽到妳的聲音了,一走就是30年,我錯了,我很後悔,對不起…。」然而,阿國經法院合法通知,並未到庭爭執,也未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堪信小萱之主張與事實相符。

法官審酌,雙方婚姻關現在雖存續中,但阿國無故離家未歸,導致已經分居各自生活逾20年,阿國忽略家庭的經營與維持,責任不可謂不重大。加上小萱因認婚姻基礎已產生嚴重裂痕,無意維持婚姻關係。

法官認,阿國經合法通知並未到場,或是提出書狀說明,足見阿國也對於婚姻維繫之態度消極。堪認若處於同一境況,任何人均將喪失維持婚姻之希望,而婚姻破綻事由之發生,可歸責於阿國。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請求離婚於法有據,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