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重建再增利多 新增重建計劃補助及貸款信用保證
▲爲加速都市地區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內政部再增利多。(圖/記者李毓康攝)
爲加速都市地區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內政部於28日部務會議通過「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4條修正草案,新增得運用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危老重建計劃、辦理危老重建貸款信用保證等2項業務的相關支出,以積極協助民衆重建,提升居住環境之安全及品質。
內政部表示,這次修法將中央都市更新基金的用途,新增「補助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計劃相關支出」及「辦理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貸款信用保證相關支出」2項,將可補助民衆擬具重建計劃費用,降低民衆於先期規劃時辦理重建之負擔。
另考量部分民衆於進行後期重建時,可能有無法貸得足額工程款項等問題,故也將運用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提撥專款,作爲信用擔保協助民衆補足貸款缺口,並提高金融機構承貸意願,以協助民衆完成重建。
內政部強調,藉由上述2項具體協助,可大幅提升國人申辦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之意願,以改善居住環境及建築安全。本修正辦法將依法制作業程序,於近期發佈施行。另營建署將就後續補助重建申請及貸款信用保證規定,於近期邀集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討論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