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室內空品 桃市列管125家場所
桃園市環保局會針對每一家列管的場所進行說明,提供改善室內空氣的辦法與實際案例。(桃園市環保局提供/姜霏桃園傳真)
環保署公告桃園市列管的場所共有125家,其中包括視聽營業場所、運動健身場所、政府機關、社福機構及大專院校等場域。(桃園市環保局提供/姜霏桃園傳真)
政府自2011年公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後,環保署依序公告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的場所,桃園市目前列管場所共125家,桃園市環保局也會定期舉辦空氣品質管理法規宣導說明會,讓業者瞭解如何提報計劃書,桃園市目前尚無開罰案例。
空品保護科長張書豪表示,在密閉的建築物內,如果室內通氣量不足時,污染物容易蓄積,導致室內空氣品質不佳,進而影響人民健康,尤其今年初疫情爆發,室內、室外的空氣品質越來越被民衆重視。
張書豪說,環保署於2014年公告桃園市第一批列管場所,總共29家,主要爲大專院校、圖書館、醫療機構、政府機關及社福機構等,接著於2017年公告第二批列管場所,共有96家,以視聽營業場所、電影院及運動健身場所爲主。
張書豪說,初期業者對於室內空氣品質並不是非常瞭解,並不知道如何擬定企畫書,且須有一位專責人員,環保局藉由舉辦說明會,甚至派員至該場域說明,來教導業者如何規畫室內空氣品質的計劃書,以及分享改善室內空氣品質的方法及案例,讓公告場所可以清楚掌握室內空氣品質法令趨勢、申報內容及改善措施,以符合法令標準。
張書豪提到,目前各場所的執行配合度都很高,因此到現在爲止並沒有因違反法令而開罰的案例,未來環保署應該會針對幼兒園及國中小學進行列管,維持優良空氣品質,給予民衆安全無虞的公共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