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減持,購回!
累計減持上市公司彤程新材(603650)股份超過5%,卻沒有及時報告,也沒有停止買賣。
4月3日晚,彤程新材公告,公司一名股東因違規減持,被上海證監局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該股東承諾,將購回超比例減持股份。
股東被罰
公告顯示,彤程新材股東舟山市宇彤創業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下稱“舟山宇彤”)作爲彤程新材持股5%以上股東,在2021年8月2日至2023年11月2日期間,因主動減持和被動稀釋,持有的公司權益比例減少了4.76%。
2023年11月2日至11月10日期間,舟山宇彤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彤程新材股份,持有的公司權益比例繼續減少了0.25%,累計減少達到5.01%。
但舟山宇彤未按規定及時履行報告、公告義務並停止買賣公司股份。直到2023年11月13日至2024年1月4日期間繼續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公司股份,累計變動比例達到5.2%後,才於2024年1月4日披露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上海證監局決定對舟山宇彤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要求其切實加強證券法律法規學習,嚴格規範交易行爲,杜絕此類違規行爲再次發生,於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整改完畢並提交整改報告。
三輪減持
彤程新材於2018年在A股上市,目前市值超過160億元。公司上市前,舟山宇彤(當時名稱爲“舟山市宇通投資合夥企業”)已是公司股東。彤程新材上市後,舟山宇彤持股比例爲10.11%,其承諾,36個月內不轉讓其在發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021年6月28日,其持有的彤程新材股份解除限售。2021年8月20日,彤程新材首次披露舟山宇彤的減持計劃,其擬在2021年12月31日前,減持不超過1250萬股彤程新材股份,減持比例不超過2.1%。
2021年8月27日至12月30日,舟山宇彤通過集中競價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計減持彤程新材約1250萬股,完成了減持計劃。
2022年9月19日,彤程新材再次披露舟山宇彤減持計劃,舟山宇彤擬減持不超過1180萬股,即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98%。
2022年10月26日至2023年4月18日,舟山宇彤合計減持1177萬股,完成減持計劃。且在此期間,舟山宇彤完成了更名。
緊接着,舟山宇彤的第三次減持計劃於2023年7月24日公佈。其擬再次減持不超過700萬股,即不超過彤程新材總股本的1.18%。最終,舟山宇彤在2023年9月22日至2024年1月4日,合計減持彤程新材552.3萬股。
在這個過程中,舟山宇彤於2023年11月2日至11月10日期間,股份累計減少達到了5.01%。但其未及時履行報告、公告義務並停止買賣。
將購回超比例減持股份
根據今年1月彤程新材披露的公告,舟山宇彤前後三輪減持,共減持了2979.3萬股,變動比例爲4.97%,主動減持未及5%。
舟山宇彤也對違規減持事項進行了說明,其表示,此次違規減持主要系相關工作人員對於法律法規中權益變動相關條款理解不深刻,雖主動減持比例未達5%,但忽略了上市公司總股本變化帶來的被動稀釋影響,不存在主觀故意的情況。
舟山宇彤已深刻認識到問題所在,並對該行爲給市場帶來的影響向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的歉意。
舟山宇彤承諾,將購回超比例減持的118.79萬股股份,同時按《證券法》規定,在購回完成後的6個月內不減持公司股份,並承諾將購回股票產生的收益上繳上市公司,且將進一步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學習,加強與公司的溝通,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杜絕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
責編:彭勃
校對:王錦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