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對發行人盡調查之責 浙商銀行遭調查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6日公告,對浙商銀行啓動自律調查;原因是浙商銀行在主承銷債券時,未對發行人註冊文件涉嫌造假的違規事項,起到盡責調查責任。
交易商協會官網公佈的通告稱,交易商協會在對相關發行人進行自律調查時瞭解到,浙商銀行作爲主承銷商,對於發行人註冊發行文件涉嫌虛假記載等嚴重違規事項,相關仲介服務開展未遵循勤勉盡責基本原則。
路透報導,2020年底大陸國企永煤債券爆發違約後,大陸債券監管部門加大了對市場主體的監管力度。證監會已在3月下旬開出罰單,對海通證券及旗下海通資管採取暫停爲機構投資者提供債券投資顧問業務12個月等監管措施,因開展投資顧問、私募資產管理業務過程中未審慎經營、未有效控制和防範風險、合規風控管理缺失等違規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