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雪紅旗下建達爆掏空!愛將設4人頭公司「左手賣右手」搞假財報
宏達電負責人王雪紅與夫婿陳文琦經營的威盛集團,旗下子公司建達國際2012年間爆發時任總經理林鴻禧等人虛設4家人頭公司,假籍「安裝費」名義進行假交易且暗中美化公司財報,掏空公司近億元。臺北地檢署指揮台北市調處偵查後,22日將林鴻禧、協理蔡璧舟等6人依違反《證交法》特別背信罪起訴,並經認罪協商,替被害公司追回不法所得4298萬。
2016年間建達國際公告指出,「管理高層去年下半年發現員工疑有舞弊行爲,並且主動請調查局偵辦」。經檢調追查發現,2006年間起林鴻禧利用擔任建達產品總經理之職,銷售商品給香港貿易商,甚至以「建達公司不能直接出貨給終端銷售商爲由」,提列他所設的人頭公司,作爲香港貿易商的經銷商,並且隱匿他就是實際負責人身分。
建達公司實施去庫存政策時,林鴻禧並推由自己所設人頭公司出面,這時同爲建達公司員工蔡璧舟以經理人的身分主導建達與人頭公司進行所有交易條件,包括自己可以決定雙方經銷產品的價格和折扣,使建達公司出貨給人頭公司的價格均遠低於成本價及銷售給同業的價格;這時候蔡璧舟再將人頭公司低價所購建達產品轉售給香港貿易商,並從中牟利不法利益約700萬臺幣,導致建達受有財產利益重大損失。
這時蔡璧舟以「不實安裝費」向建達公司請款,蔡璧舟明知建達爲代理商,僅販售3C相關設備,極少爲客人提供安裝服務,竟意圖爲自己不法利益及損害建達公司利益,進行收取費用,前前後後開立虛僞發票請款獲取不法所得約2000多萬。
林鴻禧、李文欽爲降低建達公司存貨帳面庫齡,以減少建達公司財務報告提列存貨跌價或呆滯損失、避免影響個人業績及獎金,共同意圖損害建達公司利益,基於背信及違反商業會計法犯意,由林鴻禧指示李文欽,於2014年12月將公司庫存產品以642萬元賣給人頭公司,並於隔年以670萬元再買回同一批貨,林、李以迂迴方式製造虛僞不實交易,藉此美化公司庫存帳目造成建達損失27萬餘元。
檢察官審酌蔡璧舟於偵查中自白犯行,並於今年12月1日自動繳交全部犯罪所得1000萬元,且建達公司於偵查中同意給予其緩刑或減刑。臺北地檢署仍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刑法背信及僞造文書等罪,將林鴻禧、蔡璧舟等6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