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拍詐騙!男賣NBA球員卡、公仔「收錢不交貨」 遭判1年8月
▲收錢不出貨,呂男網拍NBA球員卡、公仔詐騙,判1年8月並沒收犯罪所得。(圖/資料照/記者郭世賢翻攝)
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呂姓男子於2021年透過網路平臺販售NBA球員卡及知名公仔等商品,吸引多名消費者匯款購買。然而,呂男卻以各種理由拖延交貨,最終遭受害人提告。基隆地院近日宣判,認定呂男觸犯《刑法》詐欺取財罪,共犯3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並沒收其犯罪所得。
呂男原本在網路上經營購物業務,起初透過拍賣網站販售NBA球員卡。2021年,陳姓男子在網路上看到呂男刊登的5組NBA球員卡廣告,便與其聯繫。呂男聲稱有購買管道,但陳男擔心受騙,遂要求與呂男在基隆市七堵某超商見面。
呂男向陳男表示,需委託朋友代購,要求陳男先付款。陳男不疑有他,分別匯款3萬元及19.5萬元至呂男的銀行帳戶。然而,呂男始終未交貨,導致陳男損失。2022年,呂男轉戰另一網購平臺,以類似手法刊登廣告,聲稱銷售庫柏力克熊等公仔玩偶,並向劉男及葉女分別詐得2萬3,230元及3,900元。受害人事後報警處理。
檢警調查時,呂男辯稱並未詐欺受害人。在球員卡案件中,他先是聲稱美國賣家未出貨,後又改口稱已將款項匯給中國大陸賣家,並提供物流編號給受害人,但最終仍無法提供與中方賣家的聯絡紀錄。在公仔案件中,呂男則辯稱出貨問題是由朋友或前女友處理,因物流問題導致受害人未收到商品,但同樣未能提供相關證據。
法官審理後認爲,呂男明知無相關商品,卻仍在購物網站上刊登出售廣告,構成以網際網路對公衆散佈詐欺取財罪。呂男共犯3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並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19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