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口角 少年糾衆毆同學致死
宋姓少年不滿高職夜校同班陳姓同學,在網路臉書嗆他「不要亂講話」,糾衆持棍棒圍毆致死。臺中地院依傷害致死罪判5年6月。
臺中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判決書指出,17歲的宋姓少年與陳姓同班同學在網路臉書,因細故發生口角,陳在臉書公開嗆宋「不要亂講話」,引發宋不滿。
宋在101年9月間決定糾衆教訓陳,邀集柯姓少年等10多名友人,持球棒、木製武士刀及角棍集結後,宋打電話約陳到中市東區某便利商店前談判,陳也約3名友人未帶武器到場。
雙方人馬相遇,宋及柯姓少年等10多人圍毆陳及友人,導致陳全身多處受傷,送醫不治,陳的友人受傷。經解剖報告書指出,陳的死因是頭頸部遭鈍物所傷,導致顱內出血致死。
臺中地院少年法庭以宋與陳姓少年爲同班同學,僅因臉書上發生口角,並無致陳於死的深仇大恨,將宋及柯姓少年依傷害致死罪,各判處5年6月及4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102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