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平臺應提供外送員口罩 未提供最重罰30萬

職安署今天修正食品外送平臺外送員(取送餐)防疫重點事項」,要求平臺業者落實防疫管制措施。(報系資料照)

鑑於全國疫情升爲第三級警戒,多數民衆居家辦公外送點餐需求增加,職安署今天修正「食品外送平臺之外送員(取送餐)防疫重點事項」,要求平臺業者落實防疫管制措施,包括要求平臺業者應置備口罩、清潔消毒用品,外送至高風險地點時,則應約定在戶外通風良好處或指定場所取餐,如遭認定爲僱傭關係,最重可罰30萬元罰鍰,或可依違反危害告知、承攬管理等予以處罰。

職安署組長張國明表示,防疫重點事項是行政指導模式,但果違反相關規定會視個案情況認定,去年針對外送平臺職安衛勞動檢查、近期也啓動外送平臺防疫查覈。

職安署表示,爲維護外送員安全,於去年年4月訂定「食品外送平臺之外送員(取送餐)防疫重點事項」,因應目前全國疫情已提升至第三級警戒,且延長至6月14日,考量此波疫情期間,多數民衆居家辦公,外送點餐需求增加,爲強化食品外送業者及外送員送取餐防疫作爲,修正內容包括規範平臺業者應置備口罩、清潔消毒用品等相關防疫物資供外送員使用,並優先採取「行動支付」及「無接觸取送餐」服務機制,避免現金交易產生不必要曝露與接觸。

修正注意事項也包括,外送至防疫旅宿醫療院所等高風險地點,外送員應主動與消費者約定於戶外、通風良好處或指定之適當場所取餐,並遵守相關防疫管制事項,修正內容如附件

我國正面臨疫情嚴峻考驗,職安署持續督促各食品外送業者,務必提升防疫作爲及提供足夠的防疫物資給外送員使用,亦籲請外送員本身及訂餐消費者應共同配合落實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