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拿館「減燈」偷營業!詭辯「沒碰到客人」 罰單ing最高30萬

▲▼臺中警方查獲一家推拿館違規營業,最高可開罰30萬元。(圖/民衆提供)

記者鄧木卿/臺中報導

全國從5月中旬進入三級警戒衛福部公佈餐飲休閒、運動場館和按摩等行業暫停營業臺中市一家整復推拿館卻減少開燈低調違規營業,警方獲報到場發現確有顧客胡姓負責人辯稱只是使用蒸氣客人,沒有與客人接觸,並辯稱他們不是按摩業,是屬於民俗調理業,警方要求出示營業登記證,登記資料就有提到按摩業,當場依法開罰,最高可罰30萬元。

警五分局北屯員警日前接獲民衆報案興安路上有家整復推拿館違規營業,員警到場發現館內有4人,分別是59歲的推拿館胡姓負責人、員工、顧客及陪病者業者向員警供稱,他們只使用蒸氣在薰客人,沒有與客人接觸,並辯稱他們不是按摩業,是屬於民俗調理業。

員警請其出示營業登記證後發現,業者登記資料爲按摩業、傳統整復推拿業,業者服務的傳統整復推拿、指壓、按摩等行爲,與消費者肢體直接接觸,且操作服務時間長,爲避免社區感染風險,應配合中央規定停業,該館內確實有1人正在接受服務,員警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函請主管機關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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