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綠能 政院拍板太陽能光電玻璃免徵貨物稅5年
爲推動綠能產業,行政院院會18日通過《貨物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條文通過生效後,5年內太陽光電模組用玻璃可免徵貨物稅,預計每年可增加太陽光電模組裝置量20GW;此外,108年底前,報廢88年6月30日前出廠的大貨車並換新車,可減徵新車貨物稅5萬元。
爲鼓勵開發替代能源、達到節能減碳功效,政院18日通過《貨物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生效日起5年內,太陽光電模組用的玻璃,可免徵貨物稅,預計每年可增加太陽光電模組裝置量20GW,強化國內太陽光電產業鏈。
此外,修正草案生效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民衆如果報廢88年6月30日前出廠的大貨車,併購買新大貨車,可減徵新車貨物稅新臺幣5萬元。雖然會導致少收6000萬貨物稅,但可帶動太陽光電產業發展,達到改善空氣品質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