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鬆綁「節能電器貨物稅減徵優惠」 將延長兩年!
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措施將在今年6月14日到期,財政部今(22)日修正「貨物稅條例」,要將購買節能電器減徵貨物稅優惠措施延長2年,至112年6月14日止。
「延長實施措施確有必要性。」財政部說明,在節能電器貨物稅減徵優惠措施實施以後,有效創造節電效益,除了降低二氧化碳排放,也節省民衆電費負擔。
據現行「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購買能源效率分級第1、2級的新電冰箱、冷暖氣機及除溼機,每臺最高可享新臺幣2000元退稅,實施期間自民國108年6月15日起2年內,而財政部最新統計,截至2020年底,節能家電貨物稅減徵優惠申請案已達265.7萬件,退稅金額累計44.7億元。
另外,經濟部也評估,目前10年以上老舊冷暖氣機及電冰箱佔家庭現存數量仍達42.72%;但該優惠將在今年6月14 日屆期,考量到民衆權益,所以決定修法,並將預告期間訂爲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