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賴聖芬/是行善?還是作秀!
作家劉墉說過:『關懷,使你的世界變大,不要覺得自己能力少就不做。即使捐個五元、十元都是很大的。即便只是分享給路邊的乞丐,放錢的時候也不應叮咚作響,而是要蹲下來,這纔是平等,千萬不可有施捨的想法。』
華人社會受傳統『官本位』觀念影響,一個工作要是沒有『名位』加持,地位似乎就差一點;商家若少了傳媒行銷,好像就喪失競爭力的感覺!所以企業贊助的社福單位,多如雨後春筍般地冒出,基金會、互助社、家扶中心、中途之家不一而足;妙的是連私人公司、小小店舖都要軋上一腳,打的是行善不落人後的名號,但當真正接觸後,發現有很多人出錢出力的背後,只是要博得媒體版面,還不如說他只是爲了沽名釣譽,打響知名度罷了!
有一次鎮上一個賣蔬食的店家,帶來一盒奶酪到輔導室,說是他自己研發的新產品,要給老師試吃,然後他要爲『弱勢學生』補充營養,爲期一週,每天給每位弱勢學生一個,到時再請輔導室代爲轉發給學生,其中一天,他會通知學校,找學生們來與他們合照。雖說他已經過校長同意,但是我不在乎當個壞人,我也不在乎主管對我有意見,我婉拒了店家的請求!
理由是:一、弱勢學生如何認定?而領有低收入戶證明的學童,我也不能保證家長願意曝光?二、店家提不出相關食品衛生檢驗合格證明?而我也不知道每位學生都適合吃奶製品的食物嗎?三、我用甚麼理由,當着其他學生的面,只給少數學生食物?四、我甚麼時間點發給學生呢?學生若沒有當場吃掉,奶製品出問題誰負責?五、這樣的舉動,將造成學生一種錯誤的觀念:因爲窮,纔有這東西可以吃。六、爲什麼要和店家人員合照,這值得留念嗎?只因爲我窮過?七、吃了這5個奶酪後,身體就真的變強壯了嗎?八、我提出變通辦法,請他製作兌換券,我可以代爲轉發給學生,再委請級任,個別在這些學生的聯絡簿上,說明店家的美意,由家長決定是否到店領取。
他不能接受這樣的方式,也堅持要和學生拍照,於是我堅定地否決了他這次的造訪。
店家的不悅,讓校長覺得難堪;校長再次拿那一盒試吃的奶酪到輔導室來,我的拒絕,讓校長覺得生氣。二天後,果然在地方報上,看到這家店的老闆、員工拉着大大的紅布條,寫着他們的善舉,前排站着他校的校長、主任和吃了人家奶酪的學生!
記得讀到社會企業概念時,有一個感人的故事:畢業於哈佛大學的施拉姆,他推動了一項『飛行人計劃』,協助低收入戶家庭的孩子上大學。概念主軸是『窮人家的孩子不是不會念書,而是沒有機會被教導』,所以他採取的不是濟貧策略,而是教這些孩子作文。
他以哈佛新生必修的寫作理論課爲基礎,教導這羣孩子,寫出容易被各大學青睞的申請信,結果從1996年到2007年間,美國已經有數萬名低收入戶學生,因爲這樣的協助得以申請到大學,甚至是獲得全額的獎學金。
這正符合我們常說的救急不救窮;或者是給他釣竿,不如教他釣魚的技巧。企業要推動任何幫助弱勢的計劃非常簡單,端看您的初衷是行善?還是作秀?
●作者蒔緣,本名賴聖芬,彰化縣國小退休主任。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