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LINE對話、私密照 他檢舉女同事婚外情 一查單身慘了

前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庭法官蔡政佑。(本報資料照片)

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庭前法官蔡政佑,前年因懷疑同事曾姓女法官有婚外情,代爲處理公務時使用曾女的電腦,卻查看曾女的LINE對話甚至用手機翻拍,再向桃園地院院長檢舉,豈料只是烏龍一場。曾女發現自己隱私外泄憤而提告,蔡男因妨害秘密遭判刑5月定讞並停止任用2年,民事部分今判賠曾女40萬元。

蔡政佑曾介紹1名巫姓男法務給同事曾姓女法官認識,2020年5月25日中午,曾女因有事暫離辦公室,請蔡代爲處理公務,豈料蔡卻藉機使用曾女的公務電腦,觀看她與巫男的LINE的對話紀錄、私密照片等,甚至用手機拍攝下來,蔡男以爲2人各有家室,誤認曾女婚外情,便向桃園地院院長檢舉。

院長爲此約詢曾女,經調查後發現曾女早已是單身,沒有婚外情的狀況,曾女才驚覺自己隱私外泄、對話紀錄被偷拍,因此便在個人辦公桌內架設微形攝影機暗中蒐證,結果蔡男又在同年6月17日趁辦公室無人,再度使用曾女的公務電腦並偷拍內容,過程都被攝影機拍下,曾女憤而提起告訴。

職務法庭認爲蔡男在偷拍時不僅拍攝螢幕上顯示的單一頁面,甚至點進曾女的LINE對話框並翻拍私密照片,意圖窺探曾女私領域活動,其舉動違背職司審判者應具備的高尚人格,知法犯法戕害司法正直、磊落形象,無法讓大衆信任他會依法審判、保障人權,判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

而曾女另有提出民事求償,桃園地院今天判蔡男須賠償曾女40萬元,自7月16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