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摸女服務生臀部 北市男辯「酒醉斷片」仍被判刑
周男在餐廳偷摸女服務生臀部,挨告辯稱「酒醉斷片」,臺北地院不採信,依性騷擾罪判他3月徒刑。(黃捷攝)
周姓男子去年到和牛餐廳用餐,趁機摸了櫃檯女服務生的臀部,因而挨告性騷擾。臺北地院審理時,周男辯稱「酒醉斷片」,但法官調閱監視器,發現周男走路還能閃躲其他人,餐廳主管也證稱周男清醒,故認定犯行,判周男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或易服勞役,併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周男2019年5月27日到北市某和牛餐廳用餐,中途走出餐廳行經櫃檯時,趁機摸了女服務生的臀部一下,女服務生不甘受辱,向主管求助並攔下週男,報警提告。檢方偵查後認爲事證明確,依性騷擾罪起訴周男。
法院審理時,周男否認犯行,辯稱他先前就認識女服務生,當下應該是要打招呼,但因爲喝醉導致意識斷片。
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周男確實貼近女服務生的右後方,伸出手摸了右臀後迅速離開,步伐穩定,和其他人擦身時還會靠右閃身,顯示仍有控制能力;餐廳主管也到庭證稱,當時周男能回答問題,知道要去哪裡,走路也不會搖晃,不像喝醉,故不採信周男辯詞,依性騷擾罪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