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價值5.7萬元包裹只賣31元 南投哥點頭一認再賠6萬!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韓姓男子今年4月24日上午9時許騎車經過南投縣物流公司集貨區,發現現場無人看管,一時起了貪念偷走總價值約5萬7000元的包裹數個,事後僅變賣外包裝紙箱,得手31元,日前被臺南地院法官竊盜罪判處2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韓男看到集貨區無人看管,就偷偷拿走包裹。(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韓男竊取的包裹物品包含衣物食品,以及較爲昂貴的麥克風無線藍牙耳機電風扇檯燈東西,拆開計算總計有14種物品,但他得手之後並沒有急着變賣,而是將紙箱以及包裝紙賣掉,僅得手31元。

物流公司負責管理及貨區的簡姓員工很快就發現包裹失竊,立即向警方報案,並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協助抓賊。雖然韓男落網之後馬上坦承犯行,但臺南地院法官進一步追查,發現他在1年之內就有2次竊盜前科,如今再犯,可見根本沒有從前案學到教訓

法官接着指出,韓男侵害他人財產法益,迄今未與受害者達成和解或賠償損失考量到失竊物品都已「物歸原主」,加上犯罪所得的價值低微,最終依竊盜罪判處2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