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吃空姐淚「別把兒當爭執工具」 夫嗆:臭婊還想教小孩!陪你玩87

網紅空姐指控夫把兒子當爭執工具,圖爲兩人事發前的甜蜜合照。(圖/翻攝爆料公社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知名張姓網紅空姐被唐姓丈夫發現偷吃洪姓攝影師,兩人嘿咻4分鐘各被判3個月有期徒刑。她首度露面泣訴始末,指控唐破壞孩子正常的生活,甚至突然幫兒子辦退學,「錯在我,別把兒子當爭執工具…大人世界的爭執應該由大人自己解決,不應該影響到孩子的作息」、「孩子原本快樂安穩的作息,完全被唐個人的行爲給破壞殆盡」。唐則回嗆,「臭婊子監護權不是你的…87,還想教小孩」、「開戰了,陪你玩,87」。

張女19日在臉書粉絲團表示,一路都是自己帶孩子,幼兒園才藝班也是她找的,甚至把飛行時數拉到最低,一個約休15、16天,就爲了增加陪伴兒子的時間;事發後,她遭趕出家門鑰匙車子也被拿走,有長達1個月完全無法回家探望小孩,重點是他們還不讓兒子上課,「這對一個媽媽來說,是非常心急如焚和擔憂,不曉得孩子白天過得好不好?是不是都在看電視玩手機,1個月後是否沒辦法適應學校生活?」

張女說,由於太過思念兒子,北上到婆家卻被擋在門外,唐男得知後更趕回咆哮謾罵,她與母親最後因爲害怕而離開;她隔兩週請警察陪同前往,但公婆說詞反覆,也遲遲不把孩子帶下樓,沒想到幾天後,她們母女倆就收到唐提告妨害自由的訴狀書,說她們擅闖民宅

▼張女雖否認外遇,但法官認定她和攝影師曾發生4分鐘性關係,於是裁定有罪。(圖/翻攝爆料公社)

張女表示,直到保護令下來,丈夫的態度才大轉變;某天對方又突然要求減少她與孩子的見面時間,還突然到幼兒園幫兒子辦理退學,叫她把孩子帶回臺中照顧,「好不容易適應了好幾個月,孩子非常喜歡這家學校,更喜歡學校的才藝課。我每天早上7點起牀送孩子上學,5點半接他下課吃飯、唸書跟睡覺,2周讓他回臺北爸爸見面一次,這是我們雙方協議結果。」

張女指出,他16日把孩子帶回後,突然傳訊息說要讓孩子放假,也不告知理由,「我告訴他孩子週二珠心算檢定已經報名,週五還要聖誕舞會我都準備好了衣服,請問什麼原因要影響到他的作息?他卻罵我臭婊子什麼都沒多做解釋。」

▼張女原本是空姐,還被網友贊爲該航空公司的「前三美」。(圖/翻攝當事人臉書)

張女認爲,大人世界的爭執應由大人自己解決,不該影響到孩子作息,更不該影響到孩子和父母相處以及求學的權利,「但唐不但長時間讓母親見不到孩子,甚至單方面突然幫孩子辦退學,現在又單方面的傳一封訊息就不把孩子送回,孩子原本快樂安穩的作息,完全被唐個人的行爲給破壞殆盡。」

張女接受《三立新聞網》訪問也出示和丈夫的對話截圖,只見對方說「臭婊子,叫屁,臭婊子,監護權不是你的,去吃藥,男娼女盜的家,87,還想教小孩,臭婊」;她回說,兒子17日珠心算檢定、22日聖誕舞會,「請不要影響小孩學習」;丈夫再嗆「開戰了,陪你玩,87。」她也泣訴很對不起爸媽和兒子,並指控丈夫會家暴

唐男今年6月踢爆空姐老婆偷吃攝影師,甚至揚言破百萬贊就要公開性愛影片,兩人當時在網路隔空交火,一度成爲網友熱議的話題。事隔半年,桃園地院法官認定張女在丈夫牀邊的地板上和攝影師嘿咻,全程大約4分鐘,雖女方矢口否認,但男方已坦承犯行,日前依通姦罪各判處3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張女PO出收到丈夫提告妨害自由的訴狀。(圖/翻攝當事人臉書)

▼張女PO出收到的保護令。(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張姓空姐臉書全文:

錯在我,別把兒子當爭執工具

從小到大都是我自己帶小孩,巧虎的書籍已經持續訂購六年,每一本都是我陪他閱讀,幼稚園學校跟才藝也都是我去找陪他上課的。之前在飛行都飛到最低時數,一個月休15-16天,爲了就是很多的相處時間。

事情發生之後就被趕出家門,鑰匙跟車子也都被拿走,完全沒辦法回家探望小孩,而且唐長達一個多月的時間不讓我看小孩,也不讓小孩上課唸書,跟學校說他要放暑假一個月,加上唐和公公有酗酒的行爲,這對一個媽媽來說是非常心急如焚和擔憂,不曉得孩子白天過的好不好?是不是都在看電視玩手機,一個月後是否沒辦法適應學校生活?

在這一個多月時間,我不斷的跟唐表達想要看小孩的意思,但唐根本不跟我討論孩子的事,有幾次他迴應了,跟我說可以看但不能帶走,可是我跟他詢問探視日期時,卻又不給我一個確定時間、含混帶過,打給公婆小叔全部人都封鎖我,我絲毫沒有方法可以聯繫到小孩。 因爲太想孩子了,於是我第一次北上到婆婆家,到了門口婆婆說唐不會讓我看孩子的,要我放棄,唐得知我在婆婆家,從上班地方趕回來大聲凶神惡煞咆哮我和母親,我們感到身心害怕趕快逃離。

事隔兩個禮拜,每天以淚洗面很想見見孩子,只好第二次北上,當天擔心發生爭執,還請警察陪同去婆婆家,但我的手機打去給公婆都不接,我請警察打去就通了,公婆原本答應警察把孩子帶下樓,我跟警察在大樓門口等了30分鐘,公婆遲遲反覆說詞,最後還是沒有把孩子帶下樓。撲空後回家幾天就收到唐的訴狀,提告我和媽媽妨害自由,說我們入闖民宅!只是爲了見孩子一面,我跟媽媽去婆婆家看小孩竟然都挨告。

一個月後我的保護令下來,唐才突然態度改變,讓我帶孩子回家,我們約定好2周帶一次,我週五帶回,週日就送回,但有一天他突然要減少我跟孩子見面的時間,本來1個月可以帶回2次,變成只剩下1次,我在臺中每天煎熬着他的變數,於是到我可以見面的時間,我特地提早一天北上到孩子幼稚園想見他,幼稚園卻立即通報唐來處理,結果,唐到幼稚園後卻突然說要辦退學,叫我把孩子帶回去臺中照顧,我立刻答應,當天就妥善安排好幼稚園!

好不容易適應了好幾個月,孩子非常喜歡這家學校,更喜歡學校的才藝課,樂愛學習!禮拜一和三上珠心算、禮拜二上烹飪課、禮拜四上科學,禮拜一和五的晚上我會帶他去踢足球,我每天早上7點起牀送孩子上學,5點半接他下課吃飯、唸書跟睡覺,2周讓他回臺北跟爸爸見面一次!這是我們雙方協議的結果,我也都準時!但唐卻經常因爲自己的事情要變動時間,我爲了減少爭吵也都乖乖配合!

結果最近12/16這次他把孩子帶回後,卻突然傳訊息說他要讓孩子放假一週!也不告訴我理由,我告訴他孩子週二珠心算檢定已經報名,週五還要聖誕舞會我都準備好了衣服,請問什麼原因要影響到他的作息?他卻罵我臭婊子什麼都沒多做解釋。

我認爲大人世界的爭執應該由大人自己解決,不應該影響到孩子的作息,更不應該影響到孩子和父母相處以及求學的權利,但唐不但長時間讓母親見不到孩子,甚至單方面突然幫孩子辦退學,現在又單方面的傳一封訊息就不把孩子送回,孩子原本快樂安穩的作息,完全被唐個人的行爲給破壞殆盡,沉默了兩天,原本希望外界的紛紛擾擾不要影響到孩子的生活,但唐屢屢擅自破壞孩子的正常生活、把孩子當成爭執的工具,甚至在網路、媒體做出諸多不實的指控,我不得不站出來讓大家知道事實的經過,還原事實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