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工同酬 桃園代理教師全年聘期上路
桃園市教育局10日宣佈,111學年度起,桃園市立國民中小學及公立幼兒園將實施「代理教師全年聘期」,年薪若包含年終,將可多8至10萬元。(桃園市教育局提供/賴佑維桃園傳真)
桃園市教育局10日宣佈,111學年度起桃園市立國民中小學及公立幼兒園將實施「代理教師全年聘期」,教育局統計,約1928名教師受惠,預算每年增加約2億400萬元。桃園市長張善政說,落實同工同酬,代理教師可以領到完整12個月薪水。
桃園市教育局表示,市立高中代理教師在107學年度已經全年聘期,國中小及公立幼兒園教師約有1928人,估計調整爲全年聘期後,每年約增加2億400萬經費。1名代理教師說,111學年度與過去相比,可多1個月薪水,約4萬多,若是112學年學年開始,多近2個月薪水,包含年終過去領12分之11個月,未來將可領滿,年薪增加8至10萬元。
教育局指出,國中小未兼任行政職務的代理教師在寒暑假需要備課,或是處理班務、校務,與正式教師工作一樣,聘期實際卻是當年8月27日到隔年7月2日,實際上僅有10個月又7天有薪水,長期有「同工不同酬」的問題。而高中代理教師在107學年度已經實施全年聘期,國中小及公私立幼兒園代理教師卻未落實,形成「一市兩制」。
教育局表示,6都僅有臺北市給予再聘用的代理教師完整聘期,高雄市則是在提報教育局同意的前提下,給予完整聘期,其餘都沒有完整聘期。張善政說,落實「代理教師全年聘期」,可保障與正式教師工作內容相同的代理教師,有助於留住優秀師資人才,降低代理教師流動率。
桃園市議員凌濤說,原本財政上的短缺等考量,要逐步調整,但他上任後第1號公文,就是希望教育局盤點資源、完整規畫後逐步調整,經他強力要求、發文給桃園市政府,要求真正落實「全年聘期」,終結代理教師薪資「一市兩制」的不平等狀態,希望打造桃園成爲更宜居、美好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