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被貼「賓士男」釘牆反制!結果出爐…慘遭檢方打臉
▲停車被貼「賓士男」釘牆反制!結果出爐…慘遭檢方打臉。(圖/中天新聞)
高雄劉姓男子將自己的Nissan停在大樓地下室,因停車距離太近,和隔壁的賓士車主發生糾紛,吵了幾年,對方竟在格子中間放了一排百支鐵釘裝成的「釘牆」,害他小腿被刺傷,雙方互告吃官司!賓士男稱,在車位擺告示牌、有產權,是對方侵入才受傷,但檢方認爲,釘牆是針對劉男而設,依傷害罪將他起訴。
劉男當時還帶着媒體示範,到地下停車場要打開駕駛座車門,得戰戰競競,經過車格間距被擺上的一排紅色「釘牆」,上百支鐵釘就面向他的車位,距離不到50公分,害他的小腿都被割傷,「我心裡都傻眼了,我想說這麼危險,開放性的公共空間,你怎麼可以放這種東西?」直說大家都有小孩,難道都不能替人想一下。
劉男指控,5年前搬來社區,一直爲了停車問題,和隔壁賓士鄰居起爭議。去年隔壁在車格間加裝鐵柵欄,他也跟進,吵了多年互控竊占、強制罪都不起訴,沒想到今年3月「連鐵釘都拿出來」。賓士車主則反斥,車位緊鄰牆壁,請劉男把車往旁邊的空地靠,遭到拒絕,管委會多次介入,同意劉停車超過白線,方便兩車上下車,劉仍不願倒車入庫,雙方陸續出招擋車,鬧上新聞。
檢方調查,賓士車主明知劉男停車後,需利用兩車間空間出入,卻在今年3月,在中間將原本擺在自己車位的「請勿停車」告示牌,加上4排鐵釘,僅靠鄰車格,導致劉返家停車後,小腿遭鐵釘刺傷。
42歲賓士車主偵訊時堅稱,在自己車位擺有鐵釘告示牌,擁有產權,是對方侵入纔會被鐵釘刺傷,否認傷害。高雄地檢署則批評,依照臺灣目前車位現況,停車後空間狹小,都會利用空隙下車,相當合理,賓士男多次抱怨劉男停太近,加裝釘牆在中間明顯是針對劉男而來,不能以產權辯駁,依涉犯傷害將賓士男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