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辦5年師生被迫休學失業 永達教師北上陳情:私校退場師生權益莫再拖
永達技術學院已經停辦超過5年,但永達教職員長年遭積欠的薪水、資遣費、公保年金等問題,至今卻懸而未決。永達教師數十人組成了「永達教職員生權益申討團」,今(12日)上午至行政院門口陳情,呼籲政府應立刻對私校退場師生制訂相關補償政策,並以永達爲首例,儘速解散清算學校法人。
前永達技術學院車輛工程系主任江照勇嚴正批評,「學校連最基本的公保年金和資遣費都積欠,我教書27年無預警被迫退休,現在每個月的年金只剩9千多元,政府連要求學校守法都沒有!面對生活陷入困境的永達教職員,政府卻毫無具體作爲!」
▲永達教師們要求,政府應立刻對私校退場師生制訂相關補償政策,並以永達爲首例,儘速解散清算學校法人。(圖/記者崔至雲攝)
前永達技術學院建築系教師賴福林也質疑,「出身屏東楓港的蔡總統、屏東市的蘇貞昌院長、屏東長治的蘇嘉全院長,我想大聲地問,你們有去了解當初教育部是怎樣保護董事會犧牲殘害永達教職員嗎?你們有關心過被強迫離職退休的永達教職員的死活嗎?你們有關心過永達被迫休退學的失學學生受教權及損失嗎?」
永達教師們提出要求,政府應立刻對私校退場師生制訂相關補償政策,並以永達爲首例,儘速解散清算學校法人,以校產補償永達教職員過去遭積欠侵害的薪資、資遣費、公保年金,以及學生受損的學雜費和生活費,協助當年因學校無預警惡性停辦而被迫失業失學的永達師生們。
▲永達教師北上陳情,並至行政院遞交陳情書。(圖/記者崔至雲攝)
高教工會與各校大學教師代表也到場聲援,呼籲政府全面檢討過去處理私校退場中放任董事會侵害師生的錯誤。在行政院門口陳情後,永達教師們也前往教育部遞交陳情書,要求教育部儘速提出彌補方案,讓永達成爲私校退場歸公的正面案例。
對此,教育部說明,永達技術學院董事會因違反《私立學校法》第49條「同意學校法人處分不動產之附帶條件」,及「借款前未報部覈定即先予借款」等情事,教育部於108年3月27日依《私立學校法》第25條規定聲請法院解散董事會,屏東地方法院108年8月29日裁定解除全體董事職務,惟相對人提出抗告,目前仍在審理中,尚未裁定定讞。
教育部也說,永達技術學院董事會若於109年1月8日前未依私立學校法第72條第1項規定主動報教育部覈定解散,教育部將於109年1月9日後,依私立學校法第72條第2項規定,命該學校法人解散,清算過程必將維護教職員權益及校產公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