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殺警案嫌判無罪 民衆黨:支持檢察官上訴保護基層警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鐵路警察李承翰去年7月3日在自強號上處理補票糾紛,遭乘客鄭姓男子持刀刺殺身亡,嘉義地方法院30日宣判被告鄭男無罪。臺灣民衆黨發言人楊寶楨表示,這次判決引發社會討論,「民衆黨支持檢察官法律程序提出上訴,保護基層員警」。

此外,由於判決引發軒然大波,讓司法改革再度成爲民衆關注焦點楊寶禎說,民衆黨團已提出「國民參與刑事審判草案」,推動人民參與司法審判,並已排入5月1日的立法院會,希望執政黨給予參審制、陪審制及並行制共同審查機會,才能完善立法。

鐵路警察李承翰去年7月3日在自強號上處理補票糾紛,遭乘客鄭姓男子持刀刺殺身亡。嘉義地方法院30日宣判,被告鄭男無罪,可50萬交保,但應入相當處所強制就醫5年。

針對判決,法官主張鄭男患有思覺失調症,且犯行後經精神鑑定,認爲鄭男行兇時處於急性發病狀態,妄想內容犯罪行爲有絕對交互關聯,已達刑法第19條第1項,因精神障礙而不能辨識行爲違法程度等,依法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