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窗之戀 妻控夫「只把我當工具人」 訴離獲準

彰化縣一對男女朋友在服刑中交往,女方前年假釋出獄後,兩人登記結婚,但丈夫刑期長達17年,他希望妻子常來看他,才能提高家庭支持度分數,達成假釋標準,也常要她寄錢、寄物品,讓她覺得自己只是「工具人」而訴請離婚,法官判離。

判決書指出,妻子說她和丈夫在獄中短暫認識交往就決定結婚,婚後因丈夫還在獄中,未曾共同生活,因丈夫若表現良好,還有1、2年即可假釋出監,所以丈夫一直要求她前往探視,幫助他早日達到假釋標準,若她沒空前往,丈夫就拿前妻或前女友情緒勒索,說那他要前妻去探監。

妻子認爲,丈夫都沒考慮她出監後收入微薄不穩定,生活困苦,有時妹妹無法載她到彰化探監,她和丈夫就爭吵冷戰,而丈夫來信都是跟她要求寄錢和物品,甚至要求她多買點接見菜給獄友吃,不然就是要她幫忙寄信,若她無法辦到,丈夫就說要與前妻連絡,讓她覺得自己只是工具人,認爲丈夫無法履行夫妻義務或與她相互照顧扶持,因此訴請離婚。

丈夫則認爲他有向妻子道歉,兩人已和好,兩人只是欠缺理性溝通,他先前欠缺體諒、包容,願意調整,不願離婚。

由於男方刑期到2035年,若要假釋最快也要到2029年,而從二人互動信件中看來,男方曾寫說「我一直在想要是你持續不幫我寄錢,我就必須讓我外面的那些女生朋友來看我,你真的要讓我變成這樣嗎?」,妻子曾回信稱「我一個人在外面承受了那麼多事情,加上你那些傷人的話,我怎麼可能還撐得住」。

彰化地方法院法官認爲,兩人因異性關係、接見會面、寄送金錢等問題常有爭執,丈夫明知妻子甫出監工作不順利,且需家人協助載送才能會面接見,仍未體恤妻子生活上的難處,夫妻間本應互持互愛,但兩人已背道而馳,夫妻感情實已蕩然無存因此判準離婚。

一名在服刑中的丈夫一直要求剛登記結婚的妻子前來探視及寄錢,讓妻子覺得自己只是工具人,訴請離婚,法院判準離婚。記者林宛諭/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