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使輪「有貓膩」!沉船方式超詭異 最高檢加速查明原因
帛琉籍貨櫃船「天使輪」上月在高雄外海沉沒,致600只空貨櫃漂流(本報資料照片)
帛琉籍貨櫃船「天使輪」上月在高雄外海沉沒,致600只空貨櫃漂流,引發往來船隻危險,檢察總長邢泰釗認爲,「天使輪」停泊高雄港外海16天原因不明,疑點重重,親自召開專案會議整理26項偵查共識,要求高雄地檢署分案查明。最高檢察署2日證實,雄檢已籤分「他字案」,正蒐集相關事證送鑑定查明原因,另該船外籍船長及船員多人已被海委會、航港局等單位依《海洋污染防治法》、《船舶法》遭到限制出境,檢方近日將傳喚船長及船員訊問,儘速釐清案件疑點。
帛琉籍貨櫃船「天使輪」今年7月4日駛進高雄港外海,豈料,直至20日上午因不明原因船身傾斜沉沒,船長宣佈棄船,船長及船員19人獲救,但該船舶原載有1349只空貨櫃,其中約600只空貨櫃漂流於高、屏外海,併發生油污事件,引發各界關注。
檢察總長邢泰釗認爲「天使輪」曾停泊高雄港外海16天原因不明,疑點重重,7月24日先指示高雄地檢署指派專案檢察官分案查明「天使輪」相關人士有無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等罪嫌,7月31日親自主持專案會議,邀集高雄高分檢署檢察長費玲玲、雄檢主任檢察官及承辦檢察官,針對事故背景事實釐清、建議偵查作爲,包括證物鑑定、船員訊問等事項進行討論,並達成26項偵查共識,最高檢察署8月1日將26項偵查共識發交雄檢偵處,要求儘速釐清事實,並將調查結果呈報最高檢。
最高檢表示,「天使輪」船長及船員多人因這起沉船事件,已被行政院海洋委員會、經濟部航港局分別依《海洋污染防治法》第38條、《船舶法》第101條之1規定,函請內政部移民署予以限制出境,限制船長及船員們在事故原因及責任歸屬釐清之前不得離境或出港,檢方已計劃近日詢問船長及船員釐清事故原因。
最高檢表示,經最高檢蒐集資料進行研議,認爲本案可能涉及《刑法》第184條第1項、第3項、《刑法》第185條第1項公共危險罪;《商港法》第65條之2第1項;鎮《海洋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船員法》第76條等嫌疑,但全案尚待雄檢調查後作出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