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力無法滿足2個老婆 翁帶463顆壯陽禁藥回臺被判4月

老翁越南大量壯陽禁藥回臺,被判4月。(圖/示意圖記者周宸亙攝)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一名70多歲的余姓老翁雖然在臺灣老婆,他還是在越南娶妻生子,並從該國帶了463顆被列爲禁藥的壯陽藥回臺,雖然他辯稱只是要自用,但因爲數量夠吃將近3年,法院不予採信,最高法院維持日前高等法院見解,依違反藥事法將他判刑4個月有期徒刑、不可易科罰金,但可易服社會勞動全案確定。

據判決書,餘翁過去22年間往來臺越兩地,102年7月從越南夾帶壯陽藥被查獲,因爲辯稱是自用,因爲年紀大了,體力無法應付2個老婆需求,壯陽藥也可改善攝護腺不適的頻尿症狀等等,成功獲得不起訴處分,但同年9月他又夾帶463顆「藏八寶」、「中華牛鞭」等禁藥,包裝上還有着「180分鐘超強延時」、「速效+ 延時,讓女人對你更屈服」等誇張廣告標語,因此遭到起訴,而歷審法院都認爲,以每2天服用1顆計算,足供他服用926天,顯然不可能完全自用,因此將他判刑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