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子要不到錢投資 拿路障砸死老父逃過死刑定讞

臺中孫姓男子前年要求父親給他1000萬元投資生意遭拒,他竟擡腳踹踢70歲的父親,再將其頭部擡高往下重摔數次,最後拿取一旁「請勿停車」的路障鐵牌砸死對方。(本報資料照片

臺中孫姓男子前年要求父親給他1000萬元投資生意遭拒,他竟擡腳踹踢70歲的父親,再將其頭部擡高往下重摔數次,最後拿取一旁「請勿停車」的路障鐵牌砸死對方;歷審考量孫男患有精神疾病,殺父時辨識力顯著降低,減刑後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2019年7月25日中午,孫男到父親的住處索討錢未獲同意,隔天下午他再度向其父催討該筆款項未成,即質問對方是否與其前妻通姦,其父亦未予迴應,孫男於是認爲父親默認確有此事,乃與其父發生爭執

孫男毆打70歲的老父,再將其父自3樓一路拖行至1樓門口,復以鋁門大力敲擊其父脖子,待其父爬起後,他又將父親摔倒在地,並用手抓住其父腳部將其身體放在鋁門窗上,將鋁門擡高後往下重摔。

孫的外公聞到聲音前來勸阻,孫男掌摑外公的臉部,再用三角錐朝其丟擲,他排除外公的制止後,繼續毆打父親,拿「請勿停車」之路障鐵牌砸向已倒臥在鋁門窗上之其父頭部等處,致其父受有蜘蛛網膜下腔出血、硬腦膜下出血等傷,送醫後急救後仍死亡。

一審、二審酌以醫院鑑定報告,認爲孫男因罹患器質性精神病影響,致其行爲時之辨識行爲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爲之能力,有顯著降低程度,減刑後判處無期徒刑,宣告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入相當之處所施以監護處分3年,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