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檢舉魔人惹人嫌!警長:39萬件六都排第四...前兩名79萬件
▲檢舉魔人四處拍照檢舉違規惹議,市議員林昭賢提出質詢。(圖/市議會提供)
桃園市議員林昭賢16日於市政總質詢指出,檢舉魔人四處拍照檢舉違規,警方受理部分案件卻只「看圖」,不分青紅皁白就開單告發,造成爭議,要求警方針對有爭議案件先行剔除,同時建立一套SOP模式,避免被檢舉人並未違規而被冤枉,民怨四起。
▲林昭賢出示遭檢舉達人拍照而被開的罰單。(圖/市議會提供)
林昭賢出示遭檢舉達人拍照而被開的罰單指出,民衆陳情,停靠路邊購物,但正好後方有一輛車擋住,車主沒有立即後退,等後車離開後再倒車停在路邊白線內,但就在倒車之際,被檢舉達人用幾秒鐘截圖檢舉並排停車。
事實上,這輛車並沒有並排停車,警方卻依照檢舉魔人提出的照片,未經查證,也沒有詢問車主有無失竊或違規事實,僅用用電腦查出車主就完成舉發,將違規單送達當事人。
林昭賢說,一般處理違規停車,警方到達現場會先鳴笛,警示車主趕快離開,但檢舉魔人以短短影片截圖就上傳,況且檢舉魔人也非警方執法人員,是否合理,也有爭議,爲求慎重起見,應該建立一套處理SOP模式,不僅可讓違規人折服,也不會造成違規人被冤枉情事。
爲避免檢舉案件造成民怨,林昭賢要求,針對檢舉有爭議部分案件先行剔除,被檢舉違規時,必須通知當事人說明。警察局長陳國進表示,以林議員所提個案而言,此違規車輛已佔用道路,白線之內又有其他機車停放,所以認定是並排。
陳國進說,桃園市去年總共有39萬檢舉案件,六都排名第四,與臺北、新北高達79萬件還有差距。針對檢舉部分,法規有統一標準,檢舉人如有不明確、重複檢舉或資料匿名、無法查明身分這些都不予告發,其他違規行爲檢舉有法律依據,他同意加強審覈機制,對檢舉案件如有灰色地帶部分,會去慎重研究議員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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