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狠夫殺妻剁屍7塊 高院判免死刑原因竟是:他認錯

法官認爲,過去陳嫌並無刑事案件等不良紀錄,再加上年紀已近70歲,檢察官偵訊、法官羈押期間,陳嫌也坦承自己的犯行,因此認爲死刑並非是唯一的處罰方式而撤銷。(圖/中時資料照)

桃園市69歲的男子登科,2018年5月間爲離婚財產分配問題持刀揮砍妻子,再摀住口鼻致死,死後他更狠心將妻子大卸7塊。一審時判處他死刑,但今(30)日二審卻大逆轉,改判他無期徒刑,高院表示,陳嫌罹患有持續性憂鬱症,且已年近70歲,無期徒刑已經可以預防其對社會潛在的危險,死刑非唯一無可替代的處罰方式,因此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法官認爲,過去陳嫌並無刑事案件等不良紀錄,子女也表示未曾見父親母親施暴,因此考量智力水平中下程度,罹患持續性憂鬱症,再加上年紀已近70歲,檢察官偵訊、法官羈押期間,陳嫌也坦承自己的犯行,認爲無期徒刑可使終身與外界隔絕,也足以防禦對社會所產生的潛在危險,因此死刑並非是唯一的處罰方式而撤銷。

事發於2018年5月25日上午,陳男簡姓妻子復婚,兩人卻因離婚財產分配爭執,他一氣之下去廚房持料理刀朝簡女頭部揮砍,簡女倒地後,他更以手摀住她的口鼻致死,隨後,陳嫌便將屍體拖往浴室,肢解成7大塊,裝入塑膠袋及收納箱,並在內撒上石灰防止屍體屍臭散出,部分屍塊則冰放在冰箱內。

翌日,女兒找不到母親,而前往陳嫌住處,在冰箱內見詭異的袋子,便拿至派出所報案,當下打開才發現是母親的頭顱,女兒當場嚇傻,全案因此爆發,也震驚社會。一審時,陳嫌主張自己因心智缺陷而失去行爲辨識能力,要求免刑或減刑;但經鑑定結果,認定陳男「完全具有行爲能力」,因此重判死刑。

今(30)日二審,高等法院改判他無期徒刑,期間陳男雖不斷地表示殺害簡女的是一名爲「木頭阿姨」所爲,但子女均作證表示從未聽過此人,且根據陳男的就診資料顯示,並沒有幻聽、幻覺言語混亂的紀錄,精神鑑定結果,認爲陳男犯案時並沒有受到精神疾病、心智缺陷影響降低辨識違法的能力,因此不適用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