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厭的事就讓別人去做吧! 選擇生活中只做想做的事

作者小田桐

摘自:《我選擇,生活中只做想做的事》

討厭的事就讓別人去做吧

爲了能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該採取什麼樣的具體行動呢?首先是「不做討厭的事」。過去我認爲,即使是不擅長的事也得努力去做,直到讀完《現在,發現你的優勢》〈Now, Discover Your Strengths〉這本書後,我纔開始懷疑自己是不是想錯了。

書裡主張人各有所長,優勢也因人而異,每個人該從事的是,能發揮自身優勢的工作。當時的我,深受這本書所感動,讓我產生動力,更全力以赴的投入工作之中,甚至還自掏腰包買書送給當時職場上主管部下

優勢既多元又分散,每個人都不同。從此以後,我決意將自己不擅長的工作交給別人,只做自己擅長跟喜歡的事!我覺得只做自己擅長的事,不僅輕鬆愉快又能獲得高成果,靠拼死拼活才能達到的成效,絕對贏不過原本就樂在其中的人。若公司內的每一個人都能分別投入個人擅長的工作,整個公司都會變強吧!

重要的是,並非決定做什麼,而是決定不做什麼。每個人一生當中能做的事情其實少之又少。因此保留自己真正喜歡、擅長的事,當機立斷決定不做的事非常重要。每次我說到這件事都會有學生反應:「上班族職務都是被分派的,怎麼可能只做喜歡的事……」

其實上班族也能辦得到,一般來說上班族有穩定且固定的薪水,就算在不喜歡的事上偷懶一點也沒關係,首先要訓練自己「選擇和專注」,對整體人生就能發揮好的影響。「專注於自己喜歡、擅長的事情上」絕對是個人成功的方法與勢在必行的目標

在工作上,我建議大家使用二六二法則。相信不少人聽過這法則, 據說一個螞蟻窩中是由兩成辛勤工作的螞蟻、六成正常工作的螞蟻跟兩成完全不工作的螞蟻所組成,這個概念其實也常見於組織和集團中。

雖然我告訴大家只做自己喜歡的事, 但總不可能明天就跟公司遞辭呈,邁向小說家道路吧?轉變可以是循序漸進的。那麼該怎麼做呢?具體作法是先將工作分類

功課

先將工作分類

1.試着調整工作比例,將工作分爲喜歡的兩成;普通的六成;討厭的兩成。

2.思考用什麼方法可以不做討厭的事,然後付諸實行。

如果你的答案是「全部都喜歡」或是「全部都討厭」的話,代表你對事物的理解太過馬虎〈笑〉。只要仔細思考,逐一細分,肯定能夠分類得出來。將工作事項中,先列出十個經常性項目,然後進行分類吧!

接着思考能用什麼方式擺脫兩成的討厭工作。對我來說,當時我最想擺脫的討厭工作是「帶領某位下屬」。於是我想辦法將他調到其他部門,我設法遊說主管說:「比起跟在我下面,他待在其他主管下,肯定能發揮得更好!」

最後雖然他從業務部轉調到工作內容截然不同的技術部,但轉調後的他發揮得比以前更好了,對我或對他來說都是好事,我很慶幸,當初有鼓起勇氣這麼做。

再來我也很討厭「確認下屬工作」這件事。於是我貫徹「我不會下指導棋、也不會幫忙檢查」的態度。將工作「委派」並「扔給回去」。當我這麼做的時候,一開始被主管跟下屬砲轟沒有責任感。於是我對主管表明:「我覺得這麼做能鍛鍊下屬。」也對下屬說:「你們要學習爲自己負責。」

堅持立場的我,即使眼睜睜看着下屬失敗也不出手幫忙,時間久了,下屬就懂得靠自己思考、努力提升品質。這麼做不僅節省了我的時間,也提升了下屬對工作的參與度和工作品質,是一舉兩得的做法。

最後我再從剩餘的工作中,利用二六二法則加以分類。反覆用這個方法,設法將每天的例行公事,逐漸轉變成我喜歡的工作,最後我手邊只剩下跑業務這項工作。

因爲我最喜歡的事,就是與人對話。我常覺得「啊,只要跟人講話就能賺錢,真是超幸福!」我們每天大多數的時間都在工作中度過,如果大多數的時間都是「只做想做且喜歡的事」,每天都能過得充實又快樂。

★本文經採實文化授權,摘自《我選擇,生活中只做想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