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府二度撤3家SRF...臺灣立方提180億國賠 另兩家表態

臺灣立方向桃園市政府提180億元國賠,圖爲業者在桃科先前的工地畫面。記者鄭國樑/攝影

桃園副市長蘇俊賓今天在議會答詢表示,市政府今年8月再度廢除三家SRF業者進桃科設發電廠的許可後,其中臺灣立方已經向市府提180億元國賠。

據瞭解,臺灣立方一直希望桃園市政府能回心轉意,正視SRF發電廠廢棄等排放一定可以符合政府的環保法規標準,同時解決廢棄物清理問題,不過桃園市政府今年3月以經濟部收回推薦函爲由,廢除臺灣立方、可寧衛、立疆三家公司進桃園設置SRF發電廠的許可後,業者向經濟部提訴願,經濟部6月撤銷市政府的處分,市府8月再一次廢除許可,臺灣立方除了再向經濟部訴願,9月向桃園市政府提國賠180億元。

可寧衛表示目前除了按之前公告說明提訴願,還沒有要提國賠的打算,希望環境部訂定相關的排放標準實施後,能與地方政府溝通和解決民衆對排放的虞慮,朝正向發展。

另一家同樣被廢除入園許可的立疆公司表示,公司立場還是和之前經濟部撤銷桃園市政府的廢除入園許可一樣,當初既然中央撤銷地方政府對的3家SRF發電廠的處分,市政府就應該好好要求業者遵守設發電廠的標準,不是再一次廢除入園許可。

3家SRF發電廠已經向經濟部提訴願,只知道中央會和上次一樣採書面審,但是還沒開會自然沒結果。對於臺灣立方向桃園市政府提國賠,立疆表示目前先等經濟部對業者再訴願的審議結果,往後如果不能設廠,一樣會提國賠。

立疆說明雖然還沒動工,畢竟已經花費不少行政成本,金額要再估算,但不至於像臺灣立方求償180億元,臺灣立方會提出這麼高的金額,應該是因爲和合作廠商有契約關係,工程不能動會有違約的問題賠償的問題,已經動工的都會遭遇這樣的問題。

立疆認爲,如果經濟部再撤銷桃市府的處分,市府第3度廢除許可,會陷入惡性循環。過去有建議市府讓桃科成爲循環園區,因爲園區希望降低污染排放量,解決環境問題優先,就像政府推舊車換新車的用意一樣,或像興榮焚化廠的例子,再蓋新的焚化廠排放量一定要比舊廠更低纔會準嘛,而且要同時解決廢棄物處理問題,纔會讓桃園市的環境更好,設置SRF發電廠的可以達成這樣的效果。

業者表示,市政府應該把經濟部的推薦函視爲建議,不是入園設廠的必要條件,SRF發電廠都按桃科土管規範入園,前市政府過去就許可一家甲級廢棄物處理廠進桃科,這對環境的影響遠比SRF大,現在卻不同意更環保的SRF電廠進桃科,市府不是互相矛盾嗎?

立疆強調,規畫的SRF發電廠排放標準不但遠比政府現在的規定低,還可以解決北部設AI數據中心恐有缺電的問題,立疆每天可以發電近30萬千瓦,基地有8公頃,可以提供土地規畫高科技的數據運算中心,同時就近穩定供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