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治平趕最後期限認母屍 駁不孝罵名

經過45天,唐治平18日終於表態會去領取母親遺體。(洪秀瑛攝)

唐治平的媽媽6月初被發現陳屍在淡水住處頂樓,但他拒絕認屍、堅持媽媽只是失蹤,迄今已45天。新北市警方依無名屍體處理規定、發佈公告招領,因警方2度發佈招領遺體公告,期限只到7月24日,他18日終於確定要認母屍,據知他頗爲無奈,表示檢警堅持要他認(遺體),他就認。

檢警經齒模比對,確認死者即爲唐治平的媽媽。由於案情特殊,士林地檢署罕見開立「不得火葬死亡證明書」,並於11日函請通知唐治平,淡水警分局15日收到來函,隨即於18日第2次辦理公告招領事宜。

據瞭解,警方將以電話及通知書送達方式,通知他到分局領取相驗屍體證明書,唐治平並可至板橋殯儀館領取媽媽冰存的大體。

唐治平因常有脫序行爲而成爲媒體焦點,他不滿外界都說他不孝順,強調母親有保壽險,若他認了有好處,馬上有百萬壽險可以拿,但他覺得那具遺體不是母親,不解爲什麼要被冠上不孝罵名,也不滿大家說他神智失常;據知他23日將會領回遺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