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喪11天!唐治平竟「死不認屍」 後事全卡住恐遇這情況

唐治平母親3日被發現陳屍在社區頂樓,然而唐一時間未到場,後來也稱死者不是母親,至今仍拒絕認領遺體。(報系資料照)

藝人唐治平73歲母親近期遭爆於淡水區住家頂樓輕生,警方到場勘驗研判無外力介入,而唐時至今日卻仍拒絕領取死亡證明,導致整起案件陷入停滯。事實上,唐治平先前受訪時透露,他認爲母親只是前往朋友家,並稱「失蹤1、2周纔有問題」;不過距離案發已過去整整11天,而唐卻遲未通報失蹤,唐母恐成爲「有名無主」遺體,預計於7月13日、公告期滿後交由殯葬處處理後續事宜。

警方調閱監視畫面,發現唐母於本月1日提着鑰匙、社區磁扣前往頂樓,在電梯時的表現並無異樣,甚至還可以看見她淡定照鏡子。直至昨天下午1時,有住戶在頂樓曬衣服時,驚見一名婦人陳屍頂樓牆角處,報警後才發現對方竟是73歲的陳姓婦人(唐母)。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排定4日下午進行相驗,並指示淡水警方聯繫唐治平到場,但警方聯絡許久仍聯繫不上,另礙於唐治平始終拒領死亡證明,士檢決定將遺體暫放新北市立殯儀館冰存,不排除強制採取檢體進行DNA比對,確認親子關係後要唐領屍。

唐治平喪母后距離事發已經過去11天,但唐仍堅持目前只是離家出走,並不承認死者是母親,導致整起案件成爲羅生門,而遺體至今仍於板橋殯儀館。對此,警方指出,針對無主屍體,按流程應於相驗隔天(14日)將遺體性別、年齡、特徵、衣着、遺留物等訊息通報並申請認領,經政府機關公告25天后,再由家屬領回。

據瞭解,唐治平若最後仍拒不認屍,其母遺體最快將在7月13日以「有名無主」遺體的方式,並由殯葬處協助進行處置,公告之後待業者進行火化等後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