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視子女意外揭發前夫外遇 前妻怒告2人侵害配偶權

小美探視子女時無意間發現阿德與阿芳間的訴訟文書,當中詳細記載了兩人交往的種種過程,讓小美震驚不已。(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北市一名離婚女子小美(化名)在探視子女時,意外發現前夫阿德(化名)在婚姻持續中與第三者阿芳(化名)的曖昧對話紀錄,赫然察覺到兩人交往,期間有多次不倫情節。小美憤而提告要求精神賠償各50萬,經法院判決,阿芳與前夫阿德各需賠償小美10萬元。可上訴。

根據小美的說法,她與阿德曾是夫妻並育有子女,但兩人已於數年前離婚。去年8、9月間,小美探視子女時無意間發現阿德與阿芳間的訴訟文書,當中詳細記載了兩人交往的種種過程,讓小美震驚不已。尤其是阿芳在訴訟中自爆與阿德交往期間,阿德不斷聲稱自己正處理離婚事宜,甚至承諾會負責照顧阿芳,並幫忙繳納房貸等言論。小美憤而質問,阿德最終坦承他們確實發展出長期不倫關係。

小美指控,阿芳明知阿德有婚姻關係,卻仍與其發展不正當的男女關係,並多次發生性行爲,甚至揹着小美金援阿芳。小美提供的通訊紀錄顯示「你只可以給我」、「溫柔親親」、「109不見。管過我房貸跟生活嗎」、「這十年我失去什麼」等語,兩人的對話中不乏親暱言詞及露骨情節,足證兩人確實長期不倫。

阿芳則抗辯表示,小美提供的對話紀錄時間點不明,且涉及隱私非法取得,對於兩人間所謂的交往內容,阿芳堅稱僅爲投資往來而非不倫。她強調,兩人於2011年曾有過短暫交往,但在2019年8、9月間已結束聯絡。

反觀阿德則坦承與阿芳的不倫事實,並願意賠償小美的精神損失,對於小美所提證據亦無異議,願意承擔相關責任。

法院查明,小美與阿德曾於2011年結婚並於2019年離婚,而阿德與阿芳間的不正當交往,確實發生在婚姻存續期間。根據多位證人證詞及通訊紀錄,兩人不僅持續聯繫,更涉及多次性行爲。對於兩人明知彼此身分,卻仍發展不倫戀情,法院認定已嚴重侵害小美的配偶權,情節重大,應予賠償。最終法院裁定,阿芳與阿德各須賠償小美精神損失費用1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