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27年未察覺老婆外遇 人夫意外見「鐵證」怒告鄰居

男子在家中發現一份保護令聲請狀文件,竟記載老婆紅杏出牆鄰居,他怒告求償。(示意圖/Shutterstock)

人夫結婚27年後,2020年間在家中意外發現一份保護令聲請文件,內容竟記載老婆與一牆之隔的男鄰居有婚外情,他持「鐵證」質問,查出老婆紅杏出牆還不願分手,鄰居小王不堪騷擾而聲請保護令。人夫崩潰怒告小王求償,法官判賠40萬元,可上訴。

人夫指控,他於1993年結婚,育有2子、家庭美滿,他在2020年12月間在家中發現有一份民事保護令聲請狀等文件,聲請意旨竟記載,老婆與鄰居小王曾爲親密伴侶,自2016年交往等文字。

人夫怒而質問老婆,竟追查出老婆與小王自2016年至2020年間外遇,互傳曖昧對話訊息、不雅照片,還多次嘿咻,人夫怒告。

小王坦承自2016年3月起與人妻外遇,期間在汽車旅館發生7、8次性行爲。但指稱,他在2020年7月間決定結束兩人不正常關係,但她卻誣指性侵,9月間更到他家門口咆哮,大爆兩人婚外情史,他不堪騷擾,才向法院聲請對她核發保護令。

小王抗辯,對方在2020年10月間即簽收保護令文件,原告卻在2022年11月間提告,已超過侵權行爲請求時效2年期間;女方到他家前咆哮大爆情史,原告在家僅一牆之隔應可聽得得知。

法官認爲,侵權請求權是從當事人得知起算,而保護令相關資料的收件簽收人是女方,並無法證明人夫得知此事,判小王賠償撫慰金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