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史雪燕解職案 陳運財:兩岸條例限制參政權「有公共利益考量」

立法院11日進行司法院大法官人事同意權資格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陳運財前往備詢。(姚志平攝)

立院全院委員會今日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陳運財。國民黨立委翁曉玲針對前南投縣議員、大陸新住民史雪燕解職案質疑,大陸地區人民是否爲外國人?中華民國有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國家?陳運財回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對其參政權有所限制,想是因爲有一定公益考量。

內政部3日依《國籍法》將前南投縣議員、大陸新住民史雪燕解職。翁曉玲質詢時詢問,大陸人民是否爲外國人?陳運財回覆,目前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範,就憲法來說,有關大陸人士就基本人權而言,應該跟國人一致保障,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對參政權有一定限制,有一定公共利益考量。

翁曉玲再問,大陸人是外國人還是中華民國國民?陳韻才說,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來看,其沒有中華民國國籍。不過翁曉玲質疑問道,目前「國籍法」採什麼主意?陳運財說,血統主義。翁曉玲指出,大陸人民可能祖父祖母是中華民國國民,這樣沒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稱大陸地區人民是中華民國國民。

翁曉玲續指,已經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及公民權的陸配議員,竟因爲內政部說沒有放棄大陸地區國籍,所以要解除,所以他們是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是外國人嗎?中華民國有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國家嗎?

陳運財回覆,「我覺得是」,在李登輝總統宣告戡亂時期終止後,就不把中華人民共和國視爲叛亂地區。翁曉玲最後說,這句話要講清楚,是將中共視爲叛亂地區還是大陸地區,更何況已經解除動員戡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