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制度將上路 國發會:是經濟誘因 非財政工具

國發會於19日召開第125次委員會議,由環境部就「我國碳定價推動現況及展望」提出報告。國發會主委劉鏡清表示,碳費制度上路後,我國正式邁入碳定價時代,第一階段碳費徵收對象約281家企業,不包含營建業、住商部門及交通運輸部門等直接影響民生物價的對象,未來將配合擴大盤查登錄對象,分階段調降碳費起徵門檻。政府也會針對受影響的企業先行輔導,降低企業的衝擊。

國發會表示,碳定價制度爲驅動我國產業淨零轉型之重要關鍵,碳費系以減量爲目標,如收費對象均能提出自主減量計劃,推估2030年可減少約37百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排放量,有助於我國達成國家自定貢獻(NDC)。

環境部已於113年8月29日訂定「碳費收費辦法」、「自主減量計劃管理辦法」及「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初期收費對象爲年排放量達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以上之電力、燃氣供應業及製造業,並將自碳費開徵隔年起,於每年5月底前依前一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計算應繳納之費額。另碳費收費對象採行溫室氣體減量措施,並達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目標」者,可提出「自主減量計劃」申請覈定「優惠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