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明定案 工總急喊比照韓國
工總昨提出3項建言,呼籲我國應對標主要貿易競爭國韓國,其碳價一般爲200元,優惠後6元,才能確保產業國際競爭力。(本報資料照片)
環境部明天(7日)將召開第6次碳費費率審議會,預期將敲定最後碳費,由於有專家建議至少每噸要500元至600元。工總昨緊急提出3項建言,呼籲我國應對標主要貿易競爭國韓國,其碳價一般爲200元,優惠後6元,才能確保產業國際競爭力。但環團反對,說臺灣費率「已經很仁慈」。
明天的碳費審議會可能是正式徵收前最後一次會議,工總因此發出3項聲明,首先建言,碳費規畫並沒有與臺版碳邊境管制(CBAM)同步,已經造成產業不公平競爭,加上各產業對碳費的負擔能力差異頗大,且景氣循環及產業執行減量措施需成本投入,應讓企業將資金留作低碳轉型投資,纔會建議碳費費率不宜過高。
其次,國內產業如石化、鋼鐵、面板、紡織等,這幾年狀況不好,整體制造業若不計半導體的話,毛利率不到5%,其中石化業更受ECFA早收、中國大陸傾銷影響,營利爲負值。因此,研訂費率務必須將產業負擔能力納入考量。
最後建議,碳費率設定應參考日本、韓國等亞洲鄰近競爭國家的實質費率水準,才能確保我國產業競爭力。而歐洲國家及新加坡的產業結構與消費水準,和臺灣不同,建議制度設計應對標韓國、日本。尤其是韓國,產業結構與臺灣相近,應對標它們,才能確保產業在保持國際競爭力下,持續推動淨零轉型。
工總強調,優惠費率與一般費率逐步拉大差距纔有減碳誘因,目的應該是鼓勵願意努力減碳的產業把錢投入減碳,不努力減碳才需付出代價繳交一般費率。
針對工總提出碳費費率應比照韓國的一般費率200元、優惠費率6元,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鄭泰鈞批評,韓國是總量管制的碳交易制度,2015年就上路,隨着額度下降,價格勢必越來越高,且世界各國的碳定價機制都是對準歐盟的碳邊境管制的上千元,如果臺灣碳定價偏低,未來勢必要繳交高額碳關稅予歐盟。
鄭泰鈞說,一般費率應達500元,企業易達成的優惠費率,應至少達到環境部多年前委託研究建議的300元,且若是高碳泄露風險事業還可以享有2折優惠,意謂只要60元。他說,各國都在追求碳排放外部成本內部化,國外估算排放每噸碳的成本達6000元,「臺灣已經很仁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