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夜店包廂驚魂! 辣妹服務生遭男同事伸手摸胸

臺中一名在夜店上班的30歲戴姓男子,去年趁辣妹女同事在包廂工作閒聊時,伸手觸摸女同事胸部。(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中一名在夜店上班的30歲戴姓男子,去年趁辣妹女同事在包廂工作閒聊時,伸手觸摸女同事胸部,因此被依性騷擾罪,判處其拘役35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戴男此前因涉及公共危險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並於民國110年3月9日以罰金抵刑後執行完畢。然而,他不僅未悔改,竟在去年11月28日凌晨4時20分許,在臺中南屯區他任職的夜店內,再度行爲不端。當時他與同事A女在包廂內閒聊,卻突然動起歪念,趁A女不注意之際,竟然伸手觸摸其胸部長達數秒。A女受到驚嚇急欲離開,戴男這才收手。

法院審酌,戴男在A女毫無防備的情況下進行性騷擾,不僅侵害了他人身體自主權,也給A女留下了深刻的心理陰影,對社會風氣更是造成惡劣影響。考量到戴男犯後坦承犯行,法院依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性騷擾罪,判處拘役35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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