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遭解僱心情低落 男同事暖心陪伴竟「伸手亂摸」
高雄一名男子陪女同事回家,卻藉機伸鹹豬手。(示意圖/Shutterstock)
高雄一間安養機構的張姓男員工,前年陪伴遭解僱的女同事阿雅(化名)返家,未料張男乘機強行摟對方腰部與臀部,還伸手捏胸,慘被對方報警提告。一審依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10月,案經上訴,遭高雄高分院駁回,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張男與女子阿雅均爲高雄一處安養機構的員工,2020年4月9日晚間,阿雅遭解僱後獨自下班,張男便假好心陪伴阿雅返家沿路攀談,行經一處公園時,張男的手不安分,強行摟上阿雅的腰際,甚至還掐捏阿雅的臀部與胸部,阿雅不堪受辱,遂報警提告。
對此,張男接受偵訊時,坦承曾與阿雅攀談並觸摸對方身體,但否認犯行,稱當時擔心阿雅獨自返家會有危險,才牽腳踏車陪伴對方走回家,途中看阿雅遭心情低落,才伸手輕拍阿雅頭部、肩膀與頭部加以安慰,否認曾觸摸胸部及屁股。
一審橋頭地院審理時,法官勘驗2人說法,發現張男曾在事後傳訊息向阿雅道歉,稱「昨天是看你無助很可憐…我一時難過幫你當作像自己妹妹一樣…希望你不要害我,不要亂講話把事情越鬧愈大」、「對不起,可不可以跟你和解,不要亂告我我跟你道歉,撤銷告我,我是一時心疼你才摸摸你的頭髮…想要鼓勵你」等語,認定張男明確知道肢體接觸已造成阿雅不適。
法官參考阿雅丈夫的證詞,他稱事發當日阿雅返家後看起來很憂鬱,與平常不同,都不太講話,他詢問發生何事,阿雅就情緒崩潰大哭等,認爲張男的行爲犯行屬實,且導致阿雅心理與精神異常,採信阿雅說詞,酌情後依強制猥褻罪,累犯,處有期徒刑10月,案經上訴,被高雄高分院駁回。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