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男想娶女友 岳母開「2條件」秒崩潰:臺北習俗嗎?

一對交往已久的情侶有意結婚,雙方家長卻在結婚細節喬不攏而不愉快。(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要走入婚姻,除了兩人是否相愛,雙方家人也可能是阻力臺中一名男子表示,女友臺北人,兩人交往有結婚的打算,但卻因岳母提出2個要求喬不攏,導致他壓力很大,天天和女友吵架,他無助詢問「這是臺北纔有的習俗嗎?」

該名男網友日前於臉書《靠北婚姻2.0》匿名發文指出,自己是臺中人大學時期北上念大學,認識了女友,兩人一路從大學談戀愛到步入社會,已交往4年,兩人有結婚的共識。雙方在談及結婚細節時,女方媽媽表示不收禮金、不收聘,但有兩個要求,一個是餅錢、另一個是買新房,且必須是市區新房,且只能登記在女兒名下頭期款、房貸皆由男方自行負擔。

男方父母主張,因能力有限,買中古屋郊區房子就好,原PO自己也認爲,他最多隻能負擔每月2.6萬元的房貸,頭期款得父母幫忙,實在買不了巿區新房。但女方媽媽十分堅持,認爲結婚是喜氣只能用新的。

雙方家長爲此事遲遲沒有結論,原PO飽受壓力,天天與女友爭吵,他忍不住問「是臺北有這樣的習俗要求嗎?還是是女友自身的要求?」最後他無奈直呼「結個婚好難啊!」

貼文曝光後,網友認爲「習俗是人訂的,要不要做也是看人」。不少過來人建議,婚後生活夫妻倆在過,只要兩人有共識商量好即可,若是現在都無法決定兩人未來的生活,將來更不用提,肯定爲了家中長輩意見爭吵,另外也有網友表示,買房不一定要登記在誰名下,共同持有也是一個完美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