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狠父母虐3歲兒 嬰顱骨凹陷慘死 一審重判父15年
臺中市3歲男童疑受虐死亡,遺體由醫院移往殯儀館。(資料照片/陳淑芬臺中傳真)
臺中市去年底發生駭人聽聞的雙親虐童致死案,邱姓男子及妻王姓女子,因不滿親生3歲兒,從寄養家庭返家後不聽管教,竟凌虐致全身傷痕累累、顱骨受重創凹陷,經送醫不治。臺中地院各依凌虐兒童致死及故意對兒童遺棄致死等罪,判邱男徒刑15年、王女徒刑8年4月,全案仍可上訴。
25歲邱男及42歲王妻雖在2015年間辦理離婚後仍同居,王女在2016年底生下老三王姓男童,但因經濟原因而由社會局安置在寄養家庭,邱男夫妻在2019年9月間將他接返中市中區的租住大樓同住。
邱男夫妻在2019年11月17日晚間將3歲男童緊急送醫,經急救後宣告不治。醫護人員發現男童全身多處瘀青、新舊傷並呈,且頭顱疑受重創而凹陷,疑遭施虐而通報,檢警展開偵辦,檢察官及法醫解剖調查,發現男童頭部多處出血傷、身體多處有擦挫傷、燒燙傷,且雙手疑有遭捆綁傷痕。
檢警調查, 男童返家後,屢次要求返寄養家庭、不服管教,邱男因而惱怒,在去年10月6日起,涉嫌先後以氣球繫繩捆綁雙手、持衣架毆打等暴行施虐。案發當天,男童疑遭邱男在廁所內凌虐,因滑倒而撞擊洗手檯,事後,再進食火龍果,造成喉嚨哽塞而失去意識,經送醫急救不治。邱男夫妻均否認施暴,臺中地檢署起訴兩人,並求處重量刑。
臺中地院法官認爲邱男夫妻是男童的親生父母,應盡其所能維護他的安全及身心健康,縱使男童因受安置尚未適應原生家庭生活,導致較難管教,但家防中心社工前往訪視,均有機會尋求協助,且王女就讀幼教科系畢業,卻放任丈夫凌虐幼子,導致身心遭嚴重傷害致死,並審酌兩夫妻否認犯行,將責任歸咎男童,各依凌虐兒童致死罪及故意對兒童遺棄致死等罪,判邱男徒刑15年、王女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