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學運今上午11時宣判 林飛帆:總算來到這一天了

太陽學運領袖林飛帆資料照。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2014年3月太陽花學運期間,學運領袖林飛帆、陳爲廷黃國昌等22人被控涉犯妨害公務等罪,臺北地方法院將於今天上午11時宣判。林飛帆昨天在臉書po文「總算來到這一天了」。

2014年3月太陽花學運爆發後,臺北地檢署在2015年2月以煽惑他人犯罪無故侵入建築物等罪,起訴學運領袖黃國昌、陳爲廷、林飛帆等22人,罪名爲妨害公務、煽惑他人犯罪。

另外衍生出的另兩件司法案分別是:323攻佔行政院,依侵入住宅、毀損、煽惑他人犯罪等罪,起訴魏揚等132人;411路過北市中正分局,起訴洪崇晏等4人。

坦白說,拖了三年,有什麼感觸的話,大概也只剩下:啊...總算來到這一天了」,林飛帆po文說,「會被判有罪、無罪還是部分有罪我不知道,也不想去猜結果」;他強調,比較在意的是法官怎樣解釋這件事情,是把它單純化成妨礙公務或煽惑罪來處理,「還是能夠拉到憲法高度人民抵抗行使,配合當初事件馬英九憲亂政、僭越三權分立—的背景,去論述我們的行爲是否該當犯罪?」